深圳南山区旧改-拆迁补偿比例(珠光城市更新项目)
一、项目基础信息
项目名称:珠光更新项目
项目性质:城中村改造
项目位置:南山区
开发商:京基地产
签约时间:2014年
二、项目现状物业类型及相关拆赔信息
一)【现状为原村民私宅楼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以查丈面积为准(永久性建筑)以1:1比例置换成住宅或公寓;
2、货币补偿:现金补偿参照同时段、同区域、同类型物业评估价作为补偿依据;
3、过渡期租金:
1)住宅按45元/㎡每月;
2)商业参照业主最近租赁合同结合市场当下租赁价为参照标准商定单价。
4、搬迁补偿:原村民私宅每(栋)户6000元(含往返)。
二)【现状为小产权房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住宅按建筑面积1:1比例置换成住宅或公寓(面积以使用证为准);
2、过渡期租金:过渡期安置租金按45元/㎡每月;
3、搬迁补偿:小产权房每户(套)4000元(含往返)。
三)【现状为商铺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原规划建筑功能和购房合同明确为商业(商铺)的,则拆迁补偿比例为建筑面积1:1补偿商业;
2、过渡期租金:
1)参照业主当时租赁合同结合市场当下租赁价一为参照标准商定单价;
2)上述房屋过渡期租金支付方式:每6个月支付次;超出过渡期(42个月;从拿到施工许可证开始计算过渡期)租金;每年上涨10%,直至回迁房交付日止。
四)【现状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厂房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厂房物业以建筑面积1:0.8标准置换成住宅或公寓;
2、货币补偿:搬迁房屋货币补偿的价格按同区域、同类房屋、同时段的市场评估价格为补偿标准;
3、过渡期租金:过渡期租金按30元/㎡每月标准计算;
4、搬迁补偿:按20元/㎡一次性补偿。
五)【本项目其他补偿情况】
1、面积差异补偿:
1)原村民整栋私宅回迂房总面积(不含一楼商业)差异原则上控制在土5%以内,单套房(含小产权房)回迂面积原则上控制在±2%以内,但住宅单套面积差在土2%内的,则以20000元/㎡结算给对方;
2)商业面积差在±2%内的,则以30000元/㎡时结算给对方,超出土2%范围以外的部分,按市场销售均价结算给对方。
2、停车位:凡是在拆迁范围内拥有独栋私宅或多栋私宅的,每栋拥有获得一个固定停车位使用权。
3、按期签约奖励:
1)30日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且按约定时间交房的:原村民房每户(含其名下有多栋物业的)次性奖励人民币8万元,小产权房(含其名下有多套、间物业的)每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
2)6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且按约定时间交房的:原村民房每户(含其名下有多栋物业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万元,小产权房(含一其名下有多套、间物业的)每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万元;
3)9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且按约定时间交房的:原村民房每户一(含其名下有多栋物业的)每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万元,小产权房(含其名下有多套、间物业的)每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
凡在签约奖励期内(90天)签订《协议》的,小产权房住宅、商业等回迁房税费、地价款均由京基公司承担,超出90天的,则自行承担。
注:每签约户(以户口本为准)需签约名下全部物业后, 方可兑现奖励。
4、临时性建筑补偿:
1)砖墙铁皮房顶2500元/㎡;
2)简易铁皮房800元/㎡;
3)铁皮棚300元/㎡;
4)二楼阳台及挑出建筑实体在一楼的投影部分对詹廊、滴水2000元/㎡;
5)层离不足2.2米的永久建筑4000元/㎡;
6)屋顶女儿墙(砖砌体)250元/㎡;
7)室外台阶(砖砌体或水泥饭),两级台阶以上的300元/㎡;
8)室外铁梯(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1000元/㎡;
9)玻璃纤维(塑料)棚、房500元/㎡;
10)花坛{砖砌体、抹灰)400元/㎡;
11)围墙300元/㎡;
12)围墙内水泥地面100元/㎡;
13)屋顶水池(箱)1000元/㎡;
14)阁楼(层高大子2.2米)木结构 300元/㎡,钢木混合结构 500元/㎡。
5、果树补偿:
1)现状物业类型为原村民私宅楼和小产权房:树冠直径大子5米8000元/棵;
2)现状物业类型为商铺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厂房:树冠直径小子5米大于2米5000元/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