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旧改-拆迁补偿比例(蔡屋围旧改项目)
一、项目基础信息 项目名称:蔡屋围旧改项目 项目性质:城中村改造 项目位置:罗湖区桂园街道 签约时间:2017年 二、项目现状物业类型及相关拆赔信息 1、【现状物业类型为城中村私宅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 (1)一楼按建筑面积1:1的比例回迁集中商业,或按建筑面积1:1.2的比例回迁住宅或公寓; (2)二楼以上按建筑面积1:1的比例回迁住宅或公寓; (3)阳台按全面积补偿面积,但未计入建筑面积的半阳台面积不计付搬迁补助费和过渡期租金。 2)过渡期租金: (1)住宅:按每月75元/㎡计付; (2)商业:按商铺每月100-120元/㎡计付(商铺租金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3)搬迁补偿:按35元/㎡计付。 4)面积差异补偿: (1)±2%且在±5㎡以内(含5㎡)的按60000元/㎡结算; (2)超过±2%且在±5㎡以内(含5㎡)的按回迁安置物业所在项目第一次开盘日当天同类物业的销售均价结算。 5)停车位:1栋1个固定车位和1个月卡车位,若1栋2户业主(按原村委分配宅基地为准)的,可考虑以宅基地为单位给予2个固定车位和2个月卡车位,停车位管理费暂定为每月100元/位(具体标准按政府统一标准执行)。 6)按期签约补偿: (1)1至3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栋奖励10万元; (2)31至6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栋奖励8万元; (3)61至9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栋奖励6万元; (4)91天以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无签约奖励金。 7)其他:按签约时与业主协商的时间,在业主办理完结房屋移交手续后收楼。 2、【现状物业类型为集资楼和合作建房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 (1)按建筑面积1:1的比例回迁住宅或公寓; (2)阳台按全面积补偿面积,且未计入建筑面积的半阳台面积计付过渡期租金。 2)过渡期租金:按每月75元/㎡计付。 3)搬迁补偿:按10000元/套计付。 4)面积差异补偿: (1)±2%且在±5㎡以内(含5㎡)的按60000元/㎡结算; (2)超过±2%且在±5㎡以内(含5㎡)的按回迁安置物业所在项目第一次开盘日当天同类物业的销售均价结算。 5)停车位:按现状每套给予1个月卡停车位,停车位管理费暂定为每月100元/位(具体标准按政府统一标准执行)。 6)按期签约补偿: (1)1至3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套奖励5万元; (2)31至6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套奖励3万元; (3)61至9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套奖励2万元; (4)91天以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无签约奖励金。 7)其他: (1)可进行分户回迁,即现状一套在回迁时可按同建筑面积原则分拆为两套; (2)按签约时与业主协商的时间,在业主办理完结房屋移交手续后收楼。 3、【现状物业类型为旧住宅区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按建筑面积1:1.3的比例或按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回迁住宅或公寓。 2)过渡期租金:按每月75元/㎡计付。 3)搬迁补偿:按5000元/套计付。 4)面积差异补偿:面积差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双方均按回迁安置物业所在项目第一次开盘日当天同类物业的销售均价结算。 5)按期签约补偿: (1)1至3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套奖励5万元; (2)31至6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套奖励3万元; (3)61至9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套奖励2万元; (4)91天以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无签约奖励金。 6)其他:自本片区签约率达到90%以上后,我司统一通知或公告安排业主交付被搬迁房屋,本片区签约率未达到90%时,我司可以根据项目推进需要统一通知或公告安排业主交付被搬迁房屋。 4、【现状物业类型为独立栋的拆赔情况】 1)产权置换:按证载建筑面积1:1.3的比例回迁住宅或公寓,超出证载建筑面积部分的现状建筑面积按1:1的比例回迁住宅或公寓。 2)过渡期租金:按每月75元/㎡计付。 3)搬迁补偿:按35元/㎡计付。 4)面积差异补偿:面积差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双方均按回迁安置物业所在项目第一次开盘日当天同类物业的销售均价结算。 5)停车位:每栋给予1个固定停车位。 6)按期签约补偿: (1)1至3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栋奖励10万元; (2)31至6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栋奖励8万元; (3)61至90天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每栋奖励6万元; (4)91天以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无签约奖励金。 7)其他:自本片区签约率达到90%以上后,我司统一通知或公告安排业主交付被搬迁房屋,本片区签约率未达到90%时,我司可以根据项目推进需要统一通知或公告安排业主交付被搬迁房屋。 5、【本项目其他补偿情况】 1)装修补偿:选择毛坯回迁的,按应回迁建筑面积给予1500元/㎡的装修补助款; 2)临时性建筑补偿: (1)砖墙铁皮顶简易房3000元/㎡; (2)简易铁皮棚500元/㎡; (3)简易房:石棉房、铁皮房、木质板房及上述混合材质房屋1000元/㎡; (4)围墙:实砌砖墙、毛石墙400元/㎡; (5)车棚、雨(篷)棚:简易、独立柱、不锈钢玻璃、塑料、尼龙等混合顶、砖混、有柱有部分墙800元/㎡; (6)水池/塔/箱:混凝土、不锈钢、铁质(含水箱的附属结构)10000元/个或按照450元/立方米计; (7)阁楼/夹层: A.钢、木、水泥及混合结构木结构300元/㎡; B.钢结构、钢木混合结构500/㎡; C.水泥结构3000/㎡; (8)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3000元/㎡; (9)玻璃纤维棚、房1500元/㎡; (10)滴水800元/㎡; (11)绿化荫棚/花架60元/㎡; (12)院内地坪各种材220元/㎡围墙内水泥地面; (13)花坛圆拱、半圆拱、多边形500元/㎡; (14)室外铁梯/钢梯/爬梯1000元/㎡; (15)屋顶女儿墙(砖砌体),高度在60公分以上350元/㎡; (16)室外台阶(砖砌体或水泥板)300元/㎡; (17)铁皮排烟道300元/㎡; (18)水泥地瓷砖、石材、室外铺装地面、室外铺装平台(水泥台)、房屋外墙与室外地面接触部分的水泥平台150元/㎡; (19)水泥帖瓷片400元/个; (20)水泥台砖混洗手池包含其支撑结构300/个,长度超高2米的水泥平台按300元/㎡计; (21)不可移动大理石桌椅: A.大理石/水泥桌500元/个; B.椅200元/个; (22)栅栏/铁门/护栏: A.木、铁、不锈钢 木栅栏100/㎡; B.铁150/㎡; C.不锈钢230/㎡; |